教学动态 
 专业设置 
 教研教改 
 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 开学工作的通知
2025年02月12日  

关于做好2025季学期本科教学

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下学期寒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湖理工办通〔20248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 年春季开学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5年春季学期定于2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确保本科教学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工作准备

1.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因当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仍处于冬春季流行季,流感进入流行高峰期,冬春季可能呈现多种呼吸道传染病交替或叠加流行态势,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带来挑战。针对可能出现的多种呼吸道传染病交替或叠加流行的情况,各要做好多病同防,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师生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健康监测,做好课堂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在每节课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各教学院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科学精准应对,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和校园平安。

2.落实课程教学任务

各教学院应按照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供的专任教师名单,落实好专任教师教学任务,教授和副教授每年应为本科生至少讲授一门理论课。因学校本学期接受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课表排定后原则上非特殊情况不得进行调整。

3.按时送达师生

各教学院应将教师课程表于214日下班前送达每位任课老师并做好记录备案。学生班级课程表应216日前送达,送达的课程表要清晰、规范、详尽。开学第二周,各教学院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学期课表报送至教务处运行办207

4.提前备好教学文档

各教学院和教研室要督促任课教师提前准备好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学生名单教案、讲PPT并对教学文档资料进行审查留档各开课单位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学前组织对所有任课教师使用的教材、教案讲义PPT进行政治性审查,确保课程思政改革要求落实到每一门课程。

5.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各学院应按照《湖南理工学院信息化教学实施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支持本单位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任课教师须在学校已部署的课程平台关联本学期课程表进行建课(超星、雨课堂平台),建设多元立体的线上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化教学平台和优质在线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着力打造高效优质课堂。

6.分区分批发放教材

教师用书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教材中心领取,学生用书发放时间暂定于215日至216日,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现场领取。教材领取时间地点:东校区在4号教学楼(音乐负一楼舞蹈教室,南校区在南院学生宿舍13栋负一楼,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7.及时发放教学物资

各教学院在214前按运行办分配的教学楼负责检查相应教室的粉笔、黑板刷等教学物资到位情况,联系运行办领取听课本、备课本等其他物资,确保开学前教学物资发放到位。

8.如期做好学生注册

各学院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生注册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学生电子注册工作。学生凭本人一卡通到所属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各学院要详细掌握学生到校情况,督促学生按时注册特别注意督促尚未缴费的学生先缴费再注册。学生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

二、开学后教学管理

1.开学工作检查

各教学院要召开教学工作专会议,核查学期开课任务落实情况,检查部署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重点检查课程安排、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教材发放情况,教师报到、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开学第一天组织领导班子、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学秘书、辅导员等,对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全部课堂,了解本单位教学状况,及时处理和通报相关问题。各教学院填写《开学教学准备情况自查表》(见附件),自存备查。

2.错峰上下课安排

本学期继续对南院15号教学楼的上、下课时间实行错峰下课,具体调整安排如下:上午第3节课提前5分钟上课,第3节和第4节课间10分钟休息缩减为5分钟,即第3节上课时间为9:55,第4节下课时间为11:30,实现错峰下课。请在南院15号教学楼上课的教师,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执行上下课。其他教学区域(楼)第34节上下课时间保持不变,即:10:00-11:40,保持课间10分钟休息。对于违反作息时间上下课的情况,将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3.实践教学要求

各教学院根据培养方案落实实践教学任务,编排好实验课表并在教务系统排课。各教学实验室(含实习基地)应适时做好实践教学场所卫生清洁、安全检查、项目准备、设备检修调试、通风等工作,确保实践教学场所整洁卫生和相关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安全运行,并及时开展实验耗材、药品、卫生清洁等物资的申报和采购工作;各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时应做好仪器运行、实验课情况、岗位日志、实验室开放、实验耗材及药品领用等情况的登记记录工作。本学期需到校外进行教学实习(实训)的课程,相关教学单位应在实习(实训)开始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各教学院221日下午17点前将开学教学检查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运行办207联系人:陈瑗,联系电话:8640016


附件:开学教学准备情况自查表



教务处

2025211



上一条: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籍注册时间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数学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
关闭窗口